政治与法律学院工会”职工小家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日期:2023-09-05  发布人:政治与法律学院  浏览量:1


本心理咨询室是为了给全体教职工提供一个工作后进行放松和畅通心声的场所,保障“职工之家”的职能作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望全体教职工遵守。

1、“职工小家心理咨询室”隶属工会,工会对其具有管理权和使用权,职工之家只向学院教职职工开放。

2、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入内,可举行活动,可交流谈心;严禁赌博等不健康活动。

3、结束咨询或活动后,最后离开者,应关好门窗、电灯等。

4、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各类活动有序开展。

5、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耐心面对教职工的面谈和咨询。

6、活动用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带离活动场地或外借他人。

7、保持职工之家活动室整洁干净,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和大声喧哗。

8、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咨询室财物损失,应担负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

9、职工之家开放时间:每周星期三、星期五(时间上午11点至下午4点)。

10、值班人员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有使用心理咨询室各种资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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